建設課

01.問:公設路燈不亮如何處理?

答:民眾若發現公設路燈不亮時,可向村里幹事通報後,填路燈損壞修復申報表送本所路燈管理員,以排定時間修復。


02.問:道路路面破損或水溝蓋遺失應如何處理?

答:民眾若發現道路路面破損或水溝蓋遺失情形,可撥打本所電話轉建設課 (089-862058 分機 105) ,或通報當地村長、鄰長轉知本所處理。


03.問:檢舉違章建築之舉發書須填哪些資料?

答:(1)違建地址、位置、違建情形需書寫明確。

 (2)檢舉人並請具名、身分證字號及聯絡地址。


04.問:民眾因婚喪喜慶或施工工程需要臨時借用道路,申請手續為何?

答:(1)埋設地下管線於 14 天前向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挖掘。

 (2)如因婚喪喜慶需借用道路,應於 5 日前以書面向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,


✽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備。